河北唐石在日常工作中,认真坚持十要十不要管理制度;
十要:
一、 要恪守职业道德,承担社会责任;
二、 要坚持客观独立、科学严谨、公平公正、诚实信用原则;
三、 要以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取得检测数据和结果;
四、 要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客观准确;
五、 要确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;
六、 要在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范围内出具检测数据和结果;
七、 要主动接受资质认定部门监督;
八、 要对出具的检验检测数据、结果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;
九、 要积极参加能力验证活动。
十、 要按照法规对原始记录和报告存档,以利于追溯。
十不要:
一、 不违反职业道德,独立开展检测活动。
二、 机构不转让、出租、出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
三、 不伪造、变造、冒用、租借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
四、 机构不使用已失效的资质认定证书和标志;
五、 不聘用同时在两个或以上检测机构同时从业的人员;
六、 不接受商业贿赂,保证检测数据真实有效;
七、 不出具虚假或者不实的检测数据或报告;
八、 不泄漏客户检测数据资料,保护客户机密和利益;
九、 不透露工作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、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;
十、 不以欺骗、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认定。
本制度自2017年11月29日起实施。